内蒙古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内蒙古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内蒙古土地问题研究中心由内蒙古大学批准设立,于2016年挂牌成立,中心负责人由土地资源管理系系主任张宇担任,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由土地资源管理系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2017年,经内蒙古土地学会批准,成为土地学会分会。

研究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研究中心直接面向时代的需要,针对当前和今后事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土地问题,以及相应的经济、法律、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理论与政策问题,开展多学科的探索,并试图对自治区乃至全国土地政策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国内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内蒙古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律及相关公共政策体系。研究中心旨在成为内蒙古土地问题及相关领域学术研究、政策咨询、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国内外交流的重要平台。

研究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学术秘书1名,核心力量由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师及区内外其他研究人员组成,并在校内外知名学者和资深土地管理者中聘任特约研究员或顾问。研究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领导机构,负责制订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策划和论证科研选题,负责研究成果的评审和鉴定工作,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协调全区和全国性重大学术活动。

主要建设举措

(一)形成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

以管理学为重点,突出土地学科、专业的内涵发展,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学科、专业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注重可持续内涵发展,形成2~3个特色鲜明的研究领域。

(二)重视团队建设,争创标志性科研成果

建立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并重的科研体制机制,增强科研意识和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的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团队建设,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形成几支研究方向明确、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术团队。积极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争取发表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争取高级别科研奖励,加快产生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提升科研水平,增强土地资源管理系学科竞争力。

(三)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与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区域创新能力

学科专业密切跟踪地方土地问题发展动态,加强学科、专业与土地生产任务的衔接。采取措施,整合资源,构建研究中心与其他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紧密结合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多渠道扩大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争取在承接横向合作项目上有较大发展,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教育新路。

(四)组织一些学术活动,扩大中心影响力

组织自治区内学者、资深公共管理者围绕内蒙古重大土地问题开展一次专家论坛,再围绕论坛,做一些周边工作,逐步扩大在业界的影响力。

(五)建立科研管理体制,发挥科研激励作用

为了适应学校、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探索实施科研管理体制的思路、办法,推进和实行研究中心科研管理体制,强化执行力,发挥科研骨干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科研管理的质量和实效,增强研究中心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