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首页
home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1-25  | 浏览次数:次 | 字体大小:    | 关闭本页

窗体顶端

 根据《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11月修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我院硕博连读招生并入“申请-考核”制统一执行,具体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和考核方式参照《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考核科研能力和潜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本次硕博连读生选拔范围为本院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下,各研究方向的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满足《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

三、附则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18日

 

 

 

版权所有: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蒙ICP16002391号-1
地址: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艺术楼446室 固定电话:0471-4996401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内蒙古大学 内大

友情链接: 国风网络  风声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