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实验室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政务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

公共管理学院

电子政务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电子政务实验室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本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结合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电子政务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实设备、环境的建设和正常运行,保证组织和完成学院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电子政务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利用人、财、物等资源,统筹规划,进行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投资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共管理学院对电子政务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

第五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1.负责电子政务实验室全面的工作,协调电子政务实验室内外关系;编制电子政务实验室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领导并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3.搞好电子政务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汇报电子政务实验室的工作

4.根据编制实验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5.负责电子政务实验室所有设备管理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六条 建设以学的总体规划、整体规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教学计划为依据,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第七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的设备建设和环境建设依据规划纳入学校专项预算管理;仪器设备运行、维修费和耗材纳入学教学经费预算管理;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流程建设纳入学教学系统管理;实践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纳入学人事计划管理。

第八条 积极创造条件,按照校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标准加强建设,以适应高科技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第四章 教学与科研管理

第九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根据学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合理安排实验教师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教学任务。

第十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吸收教学和科研的新成果,不断充实和更新实践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学校的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努力按时完成科研任务,以科学研究推动学科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和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和实践竞赛活动;积极开展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参加校际间交流和协作活动。


第五章 设备管理

第十 电子政务实验室应精心使用、维护和保管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定期检修,以保证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第十 电子政务实验室添置仪器设备时要讲究效益,充分发挥原有设备的作用,防止造成多余积压、低层次的重复购置等浪费现象。


第六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采取短期内相对稳定与中长期内相互流动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电子政务实验室有最后决定权。

第十六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人员要服从学院以及实验室的管理,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遵守并维护电子政务实验室的各项条例和规章制度。


第七章 开放时间管理

我院的实验教学任务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包括MPA的实验课、学年论文、毕业设计、大赛培训;双学位和成教生的实验课、毕业设计等。

第十七条 电子政务实验室开放时间按优先级的先后顺序分为实验教学开放时间、平时开放时间和节假日开放时间。

具体规定如下:

1.实验教学开放时间,任课教师须向电子政务实验室提出申请和实验教学计划,由电子政务实验室统一安排;

2.平时开放时间,主要面向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和研究生(包括MPA学员),上机时要携带教师证或学生证;

3.节假日开放时间,在节假日,如有需要可向电子政务实验室提出预约,由电子政务实验室安排。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电子政务实验室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14年9月1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政务实验室安全操作细则和流程


电子政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细则和流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3.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5.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6.每次实验课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注意事项。

7.实验准备就绪后,需经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方可进行实验。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操作。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仪器设备运行完毕,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机、断电等工作。学生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断电,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查验仪器设备、材料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做好消防训练。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1)拨打报警电话“119”和报告学校保卫处。(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撤离。(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4)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组织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进行手把手训练,熟知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9.实现实验室安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每学期应进行学期初和学期末两次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电线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10.线路检修: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学校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11.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12.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3.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公共管理学院

                                        20151110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政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和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细化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

2.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4.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5.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

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7.安全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对实验室主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一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

8.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四防、四关(关门、窗、水、电)工作。

9.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10.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值班制度,不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实验室钥匙由专人掌握,严格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

11.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严禁堆放物品,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齐消防器材,置于易取之处,妥善保管,做到可靠、有效、会使;配置的灭火器等,任何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要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应马上报警,及时向保卫处和上级报告。

12.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未经院(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13.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查验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学生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完毕后,教师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下班前,实验室负责教师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总电源、水源。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14.未经实验室资产管理人员和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使用、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借用设备器材的人员调离,必须向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缴清所借物品。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该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双方交接,并有领导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15.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报废、改造等,必须经资产管理处严格审批。




                                             公共管理学院

                                             20151110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政务实验室应急预案


电子政务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操作细则和流程:

1.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3.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5.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6.每次实验课前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注意事项。

7.实验准备就绪后,需经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方可进行实验。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操作。如实记录实验数据,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6.仪器设备运行完毕,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机、断电等工作。学生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水、断电,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经指导教师查验仪器设备、材料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做好消防训练。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1)拨打报警电话“119”和报告学校保卫处。(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撤离。(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4)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组织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进行“手把手”训练,熟知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9.实现实验室安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每学期应进行学期初和学期末两次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电线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10.线路检修: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维修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学校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11.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12.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3.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