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关于委托
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专项课题研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委托开展“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政策绩效评价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课题名称
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政策绩效评价研究
二、项目背景与目的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强化集中统一、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以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逐步推进各盟市、旗县将综合执法用车、机要通信用车等各类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平台进行统筹调度管理。截止2024年初,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完成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实现了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的目标。
为进一步检验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成效,本项目旨在通过全面梳理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各盟市当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横向比较,并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同时提出改进建议。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区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效能。
三、研究内容与要求
(一)研究内容
选取相应视角,重点围绕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政策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围绕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方案,制度标准建设、信息化建设、司勤人员管理、公务用车保障、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人力投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节约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研究,并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角度对此项政策进行综合评价。
(二)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报告正文不少于50000字。
2.报告须为原创稿件,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报告应全面收集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落实情况,从政策运行的成本、效益、过程、影响、价值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最终得出优劣判断和量化结果,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绩效评价体系。
4.报告应针对当前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并对政策调整提出建议。
四、委托对象范围及要求
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或个人(个人申报须有课题依托管理单位)可申报本项目。
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工作,并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基础。
五、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专项课题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毕并扫描(PDF格式)发送至nmgsgjfgc@163.com邮箱。
申报受理日期:2024年7月23日至8月5日(截止于当天17时)。
六、评审程序
本项目由内蒙古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组织评审。评审主要考察项目团队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研究提纲、具体实施计划、预期目标成果等,择优确定委托人。
七、经费和完成时限
本课题经费5万元,完成时限为3个月左右。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泽伟
联系电话:0471-482437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专项课题申报书
内蒙古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专项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