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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与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合作共建新型犯罪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24  | 浏览次数:次 | 字体大小:    | 关闭本页

7月14日上午,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举行。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牵头成立,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作为重要协作单位,参与合作共建。成立仪式由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志忠主持,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苏和生、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李永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梁治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钟琦及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白维军、副院长李沃源、教师刘桂英参加了研究中心成立仪式。

白维军院长介绍了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科研力量和省部级研究基地概况,表达了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成立的重要意义和协作共建的主要内容。随着互联网技术对现代社会的全面渗透,违法犯罪形式也在发生变化,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主要犯罪形式。白维军院长指出,成立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部署,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之一,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白维军院长表示,公共管理学院将发挥科研、教学、经济社会服务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新型犯罪研究中心的建设,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开展新型犯罪治理研究,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与合作单位开展调研、研讨会、课题合作,提供高校智力资源,切实发挥好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服务决策咨询和理论创新的重要作用。

公共管理学院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公共管理学科维度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切实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撑为己任。此次与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合作共建新型犯罪研究中心是学院从新问题、紧迫问题入手,对标“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任务,拓宽合作面,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的一次有益尝试。学院将继续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科研潜能,多方位有效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高质量完成自己的责任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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