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英,蒙古族,1979年生,内蒙古通辽市人,法学博士,副教授,内蒙古人大工作研究会个人理事
教育背景:
2008年-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 法学博士
2000年-2003年:内蒙古大学哲学系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 法学硕士
1996年-2000年:内蒙古大学哲学系 行政管理专业 法学学士
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治理环境治理技术治理公共政策
近五年的科研成果:
[1]刘桂英,刘新胜.公共决策过程中常见认知偏差及其矫正措施:一种行为科学的视角.中国行政管理,2022(03).(CSSCI来源期刊)
[2]丁太平,刘新胜,刘桂英(通讯作者).中国公众环境治理参与群体的分类及其影响因素.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21(01).(CSSCI来源期刊)
[3]刘桂英,阴悦.蒙古族传统社会资本及其当代意义.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06).
[4]刘桂英.环境治理中的科学与民主:争论与关系建构.自然辩证法研究,2019 (02).(CSSCI来源期刊)
[5]刘桂英.西部民族地区社会资本研究评析.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4).(北大核心期刊)
项目和获奖情况:
主持省级社科规划项目2项,主持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1项。获得2021年首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案例大赛最佳指导老师奖;2021首届华北地区高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案例大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参与编写的《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内蒙古政治建设70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
联系方式: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010070
电子邮箱:5408364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