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室副主任:刘雪莲
办公地点: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艺术楼R438室
电话:0471-4996817
传真:0471-4996817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邮编:010070
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行政办公室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落实学校、学院的有关行政事务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为学院各项行政事务、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1、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做好学院各项党政事务工作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学院各类相关会议,文件管理,传达学校各类会议通知。
3、协助院长做好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4、协助院长做好各项财务管理,津贴核算及报送等工作。
5、协助院长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
6、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做好学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
7、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做好安全维稳、保密工作。
8、协助学院做好离退休人员及学院工会的相关工作。
9、协助院长起草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拟定学院各类文件、报告,报送各
类统计数据。
10、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