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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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资料室

发布时间:2016-07-13点击量:

资料室简介

公共管理学院资料室是为本院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资料室位于南区图书馆四楼,使用面积近150平方米,阅览座位25个。

资料室藏书以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以及马克思主义文献资料为主,辅以与之相关的交叉学科文献资料,共有图书11667册,期刊59种。与校图书馆共享图书馆所有的网络和光盘数据库。

本资料室业务管理体系与校图书馆一致。所藏书刊均按《中图法》体系排架并进入校图书馆汇文系统管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通过图书馆主页即可检索到我院资料室所藏书刊。

院资料室对校内外所有读者开放,但图书外借仅限于本院师生。


开放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40-下午5:30周四下午不开放。六日休息

资料室负责人:季禾

资料室办公电话:4996361

读者服务:包括:入馆须知,借阅规则、检索指南


入馆须知:

一、读者入室守则

1、读者入室时,要将自带的书籍﹑书包等物品放在资料室门口书桌上。

2、室内书刊实行全开架查阅,读者入库选书时,要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览报刊时,要注意其放回的固定架位。

5、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谈,讲究公共卫生,不要大声说话,保持室内安静。

6、读者违反本守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停止其借阅权等处罚。

二、读者文明行为规范

1、爱护书刊,不涂划﹑污损;

2、遵守借阅制度,按时还书,加快流通,提高书刊利用率;

3、讲文明,入室衣着整洁﹑装扮大方,夏季不穿拖鞋﹑背心﹑球裤;

4、讲公德,不在室内大声喧哗,不用手机聊天;

5、讲卫生,不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随地吐谈,不乱扔纸屑;

6、讲礼貌,使用文明语言,不讲脏话,相互尊重。


借阅规则:

一、借阅规则

1、本室图书只供本院师生员工外借。

2、图书实行开架借阅,室内有阅览桌。

3、本院教工和博士研究生可借书15册,借期2个月.

4、本院硕士研究生每人限借10册,借期2个月.

5、本院本科生每人限借5册,借期为1个月.

6、借阅期满均可续借一次,期限为30天.

7、图书限借数与校图书馆共量控制.

9、期刊不外借,图书馆内部设有复印室,可复印。

10、限定外借的书刊,读者可办理短期外借复印手续,时间以当天为限。

11、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到期不还也没有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的,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费:每册每天0.10元累计至还书日为止。

13、遇有特殊需要时,本室有权催还读者所借图书。

14、所借图书如遇损坏和遗失等情况,按《书刊损坏﹑遗失赔偿办法》处理。

二、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1、读者所借书刊如有损坏或遗失,可以购买同版本新书赔偿,但每册要收取材料加工费5元。

2、损失的书刊应及时到图书和报刊工作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一个月内购买到相应新书的,可不计逾期费。

3、损失书刊在购买不到同版本新书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近5年出版的一般图书按3倍赔偿; 5年前出版的按5倍赔偿。

(2)、港台书﹑外文原版书﹑工具书以及单藏本书按10倍赔偿。

(3)、损失多卷集整套书其中一册的,按整套图书的价额赔偿。

三、电子阅览规则

1、阅览室配备的电脑只限本院读者使用。

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电脑上安装任何软件。

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访问不良网站等行为。

4、本校购置的各类文献数据库仅限于本校教职员工的学习﹑教学及研究,禁止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告诉校外人员,禁止将数据库内容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5、严禁利用软件工具或其他方式连续﹑集中﹑批量地下载数据;严禁整期﹑整本地下载电子书刊全文,以免被数据库商作为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的滥用行为对我校采取制裁措施。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设代理服务器,使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购买的文献数据库。

7、如发现违规使用文献数据库行为,将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8、不在室内大声喧哗,严禁吸烟和随地吐谈,自觉爱护设备,及时关机


检索指南:

1.进入校图书馆书目查询系统入口界面,http://lib.imu.edu.cn/

2、点击馆藏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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