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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3-25点击量: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吸引具有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与批次

(一)招生范围

“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三个二级学科方向:行政管理(1人,招生导师杨腾原)、公共政策(1人,招生导师张宇)、社会保障(2人,招生导师白维军、苏敏)。

(二)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面向硕博连读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

2.第二批次:面向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开展。

说明:第一批次招满4人将不开展第二批次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和《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中的报考条件;

(二)满足《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中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三)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四)硕士专业或硕士研究方向须与公共管理类或政治学类相一致;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

(六)应届考生入学前应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在职考生录取后需将组织、档案、人事、工资关系一并转入内蒙古大学,全职攻读博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寄、送均可):

1.《报考内蒙古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须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推荐信内容不得透露给考生或其他关系人;

以上提供材料均应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考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方向博士生导师及教务科研办主任为成员的“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和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对外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日。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有报考导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授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1.第一批次考生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面试考核和专业面试考核。

外国语面试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拟录取考生不低于60分。专业面试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拟录取考生不低于75分。根据总成绩排序,公示期5日。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90%。

2.第二批次考生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两个考核阶段。

(1)专业笔试:考生需参加公共管理专业课笔试考核,考核方式为线下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管理综合知识》和《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社会保障学》的任意一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每门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考核名单。

(2)综合面试:综合考核包括外国语面试考核和专业面试考核。外国语面试考核包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拟录取考生不低于60分。专业面试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专业面试成绩,拟录取考生不低于75分。根据总成绩排序,公示期5日。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9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收取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名及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要求执行。

1.第一批次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dggyjw@163.com,邮件请以“报考导师+考生姓名”命名(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17点)。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公共管理学院刘老师收;邮编:010020(纸质版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17点,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71-4996821,15184756051

2.第二批次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请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提交方式同上。

五、录取

“申请-考核”拟录取考生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后方可正式录取。

六、未尽事宜请详见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七、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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