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推进研究生招生培养机制改革,吸引校内优秀硕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依据《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并入“申请-考核”统一执行,具体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和考核方式参照《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考核科研能力和潜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本次硕博连读生选拔范围为本院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下,各研究方向的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者其他达到本学科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三、附则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