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进行了表彰。我院2023级MPA研究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巴特尔,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巴特尔,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90年8月出生,2007年12月入伍,2023年考入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攻读MPA硕士学位,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作为消防烈士的后代,巴特尔扎根基层17载,继承父亲遗志,把献身消防救援事业作为崇高政治信仰和价值追求,参加灭火救援4800多次,解救疏散被困群众8500多人,用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在北疆大地上奏响了一曲曲新时代感天动地、催人奋进的壮丽凯歌。

巴特尔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被内蒙古自治区授予“北疆楷模”、表彰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被应急管理部表彰为“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被中宣部授予“全国道德模范”,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22年,光荣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2023年入学以来,巴特尔勤奋学习、紧跟教学步伐,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各门课程均取得优异成绩,已顺利通过论文开题,进入毕业论文撰写环节。在此,学院祝贺巴特尔同学获得全国嘉奖!也号召全院学生向巴特尔同学学习,学习他努力刻苦、争分夺秒的求学精神,学习他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明德为公、求真务实,做一个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公管学子,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以及中国式现代化进程贡献公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