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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3  | 浏览次数:次 | 字体大小:    | 关闭本页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宋学莹

公共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王晨瑗

地址:内蒙古大学南校区艺术楼B4002

电话:0471-4996293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邮编:010070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团委在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共青团和学生工作。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学期或年度工作计划。

3、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例会,传达上级指示、工作部署,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5、指导学院学生会工作,协助班主任指导班委会工作。
6、搞好团委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组织的生活制度和组织发展制度。

7、负责团内纪律监察,对违反校纪校规和组织纪律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向学院党委提出处分意见。

8、配合党委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教育、考察,做好推优工作。

9、配合学院做好各类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  

10、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11、指导和帮助学院开展各类学生社团工作,建立健全各社团的规章制度。

12、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做好学生安全维稳工作,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知识教育。

13、配合学校、学院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4、认真完成学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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